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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自行车歧视案律师表示不会撤诉
来源:中新网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8日作者:

    今年10月,东城、朝阳两区推出的公租自行车将面向非京籍人士办理租车卡。昨日,运营商之一的北京市燕鸿洲存车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做客城市管理广播时表示。

  6月16日,北京市首批试点的2000辆公共自行车分别在东城、朝阳两区的建国门等60个站点投入使用。但办卡者需持有北京市二代居民身份证。对此,北京律师李方平认为此举涉嫌歧视,6月20日,他将提供租车服务的长城金点定位测控(北京)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对于燕鸿洲存车管理处有关负责人的上述表示,李方平律师表示欢迎,但不会撤回自己的起诉请求。

  李方平向记者解释,之所以不撤诉的原因是政府职能部门或承担社会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机构,在每作出一项公共决策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合法性和政策公平性。不能单纯靠时候补救或改正。尤其是北京市更应作为全国依法行政的表率。

  李方平认为,东城、朝阳两区推出的公租自行车面向非京籍人士办理租车卡将在10月才能实施,这种明显带有户籍歧视的举措应该马上修正,为何要拖4个月之久?他希望通过他的诉讼能让这些公共事务决策机构正面道歉,认识自己的错误。

  据悉对于李方平的起诉,法院依法有七天的审查期,本月底该项起诉是否能立案将有最终结果。

  业内人士分析,公共服务应打破“户籍藩篱”。公共服务很大程度上依靠财政支持,财政则主要来源于税收。而纳税主体,不仅仅是户籍人口,更有大量的非户籍人口。如果公共服务只提供给一部分纳税人,而另一部分纳税人却享受不到,是不公平的。应尽量剥离公共服务和“户籍”之间的关联,以“居住”等更合理的条件来进行连接。